索引號: | 1/2022-03533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市就管中心 | 文號: | 通人社就〔2022〕18號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發布日期: | 2022-09-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明確南通市區2022年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
索引號: | 1/2022-03533 |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市就管中心 | ||||
文號: | 通人社就〔2022〕18號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
發布日期: | 2022-09-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明確南通市區2022年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
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蘇錫通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財政局,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財金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明確2022年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函〔2022〕242號)、《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26號)、《南通市區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版)》(通人社就〔2021〕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市區(不含通州區、海門區,下同)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資金使用范圍
(一)市區企業職工培訓
1.參加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等綜合性培訓;
2.個體工商戶用工、民辦非企業單位用工(繳納企業職工保險)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3.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4.參加省級及以上技能競賽(崗位練兵)培訓(集訓)。
(二)市區就業重點群體職業技能培訓
1.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2.本市戶籍在市區高校學習的畢業年度大學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預備技師班技師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加非本專業職業技能培訓;
3.在通高校畢業學年大學生或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免費職業指導培訓;
4.對確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未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年齡不設上限)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證書人員。
(三)項目制培訓
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項目,為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勞動力等免費提供培訓)。
二、明確培訓補貼標準
1.取得職業技能類證書(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補貼標準調整為:初級工(五級)1000元/人,中級工(四級)1500元/人,高級工(三級)2000元/人,技師(二級)40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5000元/人,專項職業能力證書500元/人。初、中、高級證書中,凡納入市區當年(以證書核發時間為準)職業技能培訓緊缺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在對應等級補貼標準基礎上再上浮30%。
2.企業新型學徒制補貼標準按照《南通市市區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實施細則》(通人社職〔2019〕15號)執行。
3.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補貼標準:理論課15元/課時·人、實操課20元/課時·人,補貼總課時不超過80課時。
4.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市區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退役軍人,在培訓期間按照每人每天30元進行補貼,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得重復享受。
5.職業指導培訓補貼標準50元/人。
6.項目制補貼標準按中標價撥付,對企業開展培訓或者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高于50%的培訓補貼資金。
7.培訓推薦選手參賽的單位(創業實體),根據實際參賽人數,給予一次性培訓補貼:國家級一類大賽及世界技能大賽2萬元/人,省級一類大賽1萬元/人。經推薦選拔的參賽選手和指導教練(限1人),分別給予一次性培訓補貼,國家級一類大賽及世界技能大賽1萬元/人,省級一類大賽5000元/人。
三、資金保障
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優先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專賬資金無結余,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可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必須嚴格按照南通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得套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的使用規定;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失業人員,相關職業培訓補貼可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1.補貼資金申請等事項參照《關于做好市區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職〔2020〕12號)文件執行。其中:因市區培訓機構無法滿足有關職業(工種)的培訓需求而選擇在市區外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并計劃取證后申報市區培訓補貼的本通知明確的培訓對象,需在培訓前到區人社部門填報《南通市區外個人職業技能培訓備案申請表》(見附件),經備案批準后方可申報相關培訓補貼。
2.本通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以往涉及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南通市區外個人職業技能培訓備案申請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財政局
2022年9月22日